您能否想象,一种金融服务不仅能“一站式”应对家庭面临的诸多风险,还能实现财富保护和代际传承?更重要的是,中等收入家庭也能享受这种“管家式”服务?
随着中国老龄化趋势加快,重疾发病率居高不下,教育成本逐年攀升,不同财富体量的家庭对养老、医疗和教育的需求也不断升级。金融创新浪潮下,诸多新颖的解决方案应运而生,保险金信托正是其中一例。
作为家族财富管理工具,保险金信托不仅能撬动较高杠杆,还能借助信托架构实现财产隔离、财富传承的目标,充分满足客户生前身后对家庭财富规划的个性化需求。
近日,国投泰康信托与惠裕全球家族智库联合发布《2023中国保险金信托创新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其中重点关注了保险金信托在解决养老、医疗和教育难题方面的创新应对。
保险金信托独具优势
某种意义说,财富管理是通过匹配的金融等工具应对“不确定性”现实风险,以达成“确定性”的人生目标。
疾病风险、意外风险、婚姻风险、职业风险……“不确定性”的风险无处不在,每个财富家庭都需要主动进行管理,尤其是以终为始,站在未来看现在,为家庭中每个人可能面临的风险提前做好考量和规划,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财富的保护、运用、增值和传承。
保险金信托是保险和信托优势的组合,融合了保险的工具属性和家族信托的法律架构,能较好地满足客户生前与身后对家庭财富保障的风险管理和事务安排。
一方面,在生前,相较于千万元门槛的家庭信托,保险金信托的门槛通常在100万-300万元区间,以终身寿险的总保额或年金保险交付的目标保费计算,通过保险的杠杆作用以及保费分期缴纳的方式,实现“小资产撬动大财富”。
同时,保险本身就是一种基础的风险管理工具,无论是终身寿险还是年金险,都可以在顶梁柱身故后为家庭留下一笔财富,保障家人的基本生活。
此外,保险金信托2.0模式可以把保险合同受益人和投保人都变为信托公司,并将续期保费和追加资金放入信托中,实现该保单及追加资金的所有权与原投保人剥离,从而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
另一方面,在保险金信托架构中,被保险人身故之后,理赔金成为信托财产,可以根据信托安排进行管理和传承。与保险理赔金一次性给付相比,信托能实现理赔金分对象(父母、子女,甚至可以是未出生的孙辈)、分周期(按年、月等)、按条件(如教育、婚姻、生育、医疗、养老等)、分比例的个性化分配,避免后代挥霍无度,保证客户的意志在身故后依然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让爱延续更久。
保险金信托设立的初衷,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对家人的关怀——照顾未成年子女学习、成长,照料失独老人、空巢老人医疗、养老等。
因此,保险金信托与其说是一个产品,不如说是一种金融服务,让看起来“高高在上”的家族信托“飞入寻常百姓家”,让更多的家庭能够使用较低门槛的保险投入,获得家族信托的高门槛服务,为家庭成员做好全方位风险管理。
三大“硬需求”凸显
《2023中国保险金信托创新发展白皮书》显示,在已经采纳并设立保险金信托的财富人群中,中年人群对保险金信托的认可度最高。其中,40-60岁(含)的中年人群占比最高。这类人群在各个层面都有强烈的规划诉求:在个人层面,需要做好自身和配偶的养老规划;在家庭层面,需要关注子女的培养与传承,以及父母的医疗和养老。
《白皮书》同时发现:客户认为养老(约54%)、教育(约46%)、医疗(约38%)是保险金信托运用场景中最能解决实际需求的服务类别。
可见,养老、教育、医疗是中国财富家庭的“硬需求”。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18.9%,社会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到2035年前后,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预计突破4亿人,占比将超过30%,社会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此外,中国养老金面临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偿付压力大、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覆盖面窄的问题。因此,由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第三支柱”是未来养老金的重要来源。然而截至2022年底,中国个人养老金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仍处于起步阶段。民众的养老投资意识、养老储蓄严重不足,“体面养老”将陆续演化为很多人的生活难题。
重大疾病的高发率也是一大社会难题。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的癌症负担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新发癌症457万人,占全球23.7%,远超世界其他国家。另据《2022年全国癌症报告》,我国恶性肿瘤发病、死亡数持续上升,每年恶性肿瘤所致的医疗花费超过2200亿。面对逐年增高的健康风险,医疗方面的费用增长也始终处于高位,给每一个家庭都带来压力。
再来看教育成本。据《中国教育财政家庭调查报告(2019)》,全国学前和基础教育阶段家庭教育负担率平均为12.9%,平均支出是每生每年8375元。另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测算,截至2022年末,国内大学每年学费占同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约21%。若想追求更高质量、更丰富的教育服务,所需的费用更是不菲。
如何综合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和增值服务“一站式”满足上述“硬需求”,是横亘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但也是业务发展机遇之所在。
保险金信托创新“花样多”
高效解决三大“硬需求”难题,需要满足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做好前置规划,选取适配的金融等工具,足以应对不确定性风险;二是备留足额的资金,平滑风险带来的直接冲击;三是保障资金安全,有序进行跨代际、按条件按需分配。保险金信托等信托工具是破题、满足需求的关键。
目前保险金信托1.0模式中,客户身故后,其保险理赔金由保险公司赔付至客户在信托公司设立的保险金信托专户,成为信托财产。随后由信托公司按照客户生前制定的计划进行投资管理,并按条件将财产陆续分配给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从而保障客户家人的生活稳定与幸福。
目前保险金信托对接的保险产品以终身寿险和大额年金险为主,特点是稳定保障、收益锁定,并且能实现杠杆效应;另外,保险理赔金装入信托后,信托公司也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让资金有序保值增值。如此双管齐下,可保证现金流的稳定性。
跨代际、按条件的资金分配本就是信托架构的优势,那么针对养老、医疗、教育三大“硬需求”,相关服务权益采购和支付问题便成了服务体验的关键所在。
信托公司通常需要调研养老、医疗、咨询、培训、中介等多家相关机构,提前制定合作机构遴选标准和方案,择优签订服务合同进入“服务资源池”,以便后续为受益人提供养老、殡葬、日常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咨询等各类专业服务。
首单保险托信托落地中国至今,尚不足十年时间,但各大险企和信托公司不断在保险金信托领域加大投入,陆续出现多种创新服务模式。
比如保险金+养老信托,在主流模式中,信托机构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养老保障分配方案和财富管理服务,包括定制化测算养老消费开支、规划养老阶段收入与支出资金流、保险理赔金投资管理等;另一方面,帮助客户遴选养老社区,并打通客户专属信托账户与对应养老社区的支付通路,最大程度简化社区生活各类费用的结算手续,打通养老规划与受托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保险金+医疗信托,目前落地的多为特殊需要保险金信托,除了资金安排之外,还为需要特殊关爱的精神或智力障碍人群(如患有自闭症、唐氏综合征等病症的人群等)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专业照料服务等支持,从而解决特殊失能、失智人群家庭的后顾之忧。
保险金+教育信托,可围绕子女成长教育的核心目标设计,为客户规划子女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阶段的现金流安排,以子女身心健康、子女教育规划等场景化需求搭建完备的服务体系,通过专属信托账户定向支付安排,确保子女教育目标有序实现。此外,有的产品还可以提供定制化艺术教育、体育训练类的方案,亦有留学咨询、海外研学、毕业实习安排等增值服务。
用保险金信托“治家”
保险金信托如何为财富家庭解决养老、医疗和教育难题?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一窥究竟。
46岁的张先生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高管,年收入约200万元。随着年纪的增长,张先生开始关注自身健康,也开始担心家人的养老、医疗和教育问题。
首先是75岁的母亲。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住在北京的一家高档养老公寓,作为独生子的张先生非常孝顺,每个周末都去探望母亲。但若自己发生意外或身体出现问题,母亲未来的生活是否能有所保障?
其次是45岁的妻子。张先生与妻子结婚已经21年,感情深厚。妻子目前是一家企业的财务经理,平时工作压力大,养老规划也需要提上日程。张先生希望万一自己发生不幸,仍然能保障妻子幸福、稳妥地度过养老生活。
最后是19岁的独生女小张,她目前在国外读大学,未来还希望继续读研深造。对女儿的学业和今后的生活,张先生也需要做好安排。
张先生于是选择大额终身寿险作为保险金信托的对接产品,自己作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受益人为信托公司。当他不幸发生保单理赔后,则如下信托安排开始执行:
1、领取比例约定:由于妻子仍有稳定的收人来源,将母亲、妻子和孩子的信托资产分配比例确定为4:2:4。
2、母亲领取约定:
(1)定期生活费约定:自张先生身故,母亲每月可以从信托中固定领取3万元作为基本生活费及养老公寓支出,直至身故;
(2)重疾保障金约定:若母亲发生重大疾病,可根据医疗费、护理费的具体数额从信托中支取重疾保障金,直到归属母亲的信托资产为0元;
(3)次要受益人约定:若母亲不幸身故后,其剩余信托资产的受益权将交付给张先生妻子,张先生妻子在55岁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部资金。
3、妻子领取约定:
(1)养老储备约定:自妻子年满50岁后,每月可从信托中领取2万元作为基本生活费,年龄达到60岁后,每月领取3万元作为基本生活费,70岁后可一次性领完剩余部分;
(2)次要受益人约定:若妻子不幸身故,其剩余信托资产的受益权将交付给张先生女儿。
4、女儿领取约定:
(1)教育保障金约定:女儿大学期间每年可领取50万元教育金,考上研究生可以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奖学金;
(2)重疾保障金约定:如女儿患重大疾病,可根据医疗费具体数额实报实销;
(3)养老储蓄约定:女儿年满55岁后,每年可领取5万元用以养老;70岁后,可一次性领取全部剩余资产。
这就样,张先生通过保险金信托周密的安排,在生前就为家人做好未来养老、医疗、教育的规划,规避了相关风险,预定了稳稳的幸福。
结语
对于中等收入以上人群而言,保险金信托可以综合保险和信托的他益功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为整个家庭进行个性化的财富规划,为自己所爱的人带去稳定的生活保障,实现家庭财富的有序传承。
国投泰康信托认为:“保险金信托可以锁定长期收益,同时将信托的功能嵌入保险产品中,扩充保险的功能,实现风险隔离和财富定向传承功能,由此催生出大量需求。同时,随着投资者教育的逐步深入,客户对于保险金信托功能的认知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客户将其作为试水家族信托的金融服务,也有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客户将保险作为不可或缺的配置资产。”
随着资产新规落地、信托市场转型,融资类信托收入贡献难以为继,保险金信托将成为信托机构转型的重要支点,也是中高端财富管理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信托机构将充分利用灵活的信托架构,与银行、保险、家族办公室通力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定制化保险金信托服务,覆盖更多的服务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