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首个对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运营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区域性实施意见——《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项目全流程管理实施意见(试行)》12月1日正式出台。该《意见》的发布实施,对度假区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政策制定的透明性和政策执行的规范性、提高项目招引和推进服务质量、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营商环境都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意见》聚焦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全程管理、重点管理、统筹管理原则,为度假区文旅项目的产业导向、准入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等提供依据,对项目招商、建设、运营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理。这也是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继出台“史上最严营商环境‘护航令’”和《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办法》《项目服务承诺书》《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节事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五项举措后又一创新举措。
明确产业导向,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和优化资源配置。《意见》结合度假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发布《金石滩度假区文旅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将项目分为重点鼓励类、一般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重点扶持“旅游+度假、婚庆、文化、研学、体育、康养、会展”等产业,并对关系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不符合度假区产业发展方向等项目实行严格控制。
严把项目准入关,助推度假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意见》对新引进的项目实行项目准入综合评审,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对项目进行科学研判,明确规定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得正式签约,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加快推动签约落地,并成立项目服务专班提供相关要素保障服务。
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杜绝“跑马圈地”“囤而不建”导致土地闲置。《意见》严格规定项目的开、竣工时限,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逾期不开工、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将收回项目用地。竣工投产运营最长时限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小分类限定,对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竣工综合验收的,按投资协议约定享受相关政策。未按期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年不得享受各项优惠奖励政策,要求限期整改并重新进行评价。
建立运营评价管理体系,强化项目运营管理。《意见》明确,度假区将在项目竣工运营后24个月,对项目开竣工情况、规划执行情况、带动效益等。对投资协议约定目标的兑现情况,包括年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人数、入库税收、IP产品开发、旅游人次等。项目投资协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义务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审核,重点突出旅游项目的带动作用。评价结果合格的,按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享受相关政策,评价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并重新进行评价。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度假区还制定出台了《招商引资工作规程》,明晰招商责任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职责和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从项目谋划、洽谈、签约、落地,到项目备案(核准)、相关建设手续办理、扶持政策兑现、履约监管的全流程管理体系。